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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作者:仲子        发布日期:2024-0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修订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制度的规定。为贯彻落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规定,确保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许可事项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目录》规定的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实施许可审批。

二、适用范围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目录》规定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三、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申请许可。

(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本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许可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举办跨县(市、区)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所在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许可;举办跨市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省体育局许可。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始之前,组织者应当向举办地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

2.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3.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

4.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

5.风险评估报告(第三方机构)、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事项的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三)核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举办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涉及跨县(市、区)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举办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检查材料齐全后,报所在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经市、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联合实地核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地核查后进行审批许可;涉及跨市举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经市、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联合核查符合条件后,由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报省体育局审批许可。

(四)决定

现场核查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批准举办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情况。

(五)变更或取消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或取消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取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作出新的许可决定或者撤销原许可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全程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举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如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时,立即启动“熔断”机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督导评估
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上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评估机制,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需加强对全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业务指导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各市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许可的监管评估,确保全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紧抓工作落实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主体,规范管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工作。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与本辖区内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的经验、归纳的信息,及时报送省体育局群体处。
附件2-1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  (申请)


附件2-2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  (变更)

附件2-3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  (取消)

附件3-16
越野拉力赛事活动许可条件
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①有摩托车组参加;②赛段包含50千米以上的沙地、沙漠地形;③赛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④温度高于40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5摄氏度;⑤昼夜温差大于等于20摄氏度。)

1.办赛场所、设施条件
举办国际、国家级越野拉力赛事活动应符合国际汽联运动规则、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
举办大湾区、广东省的越野拉力赛事活动应符合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
详见附录3.16.1。

2.器材条件
参加越野拉力赛的赛车需通过组织者的赛前车检。车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各项目车辆技术规则、车辆安全改装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赛前预车检中,必须针对安全改装和车手装备进行严格检查, 禁用不合格的车手安全装备(安全带、座椅、车手服、手套、头盔等)。
《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中的特殊赛段报名参赛车辆配备卫星导航系统,赛事活动组织者配备卫星监控系统;能够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医疗救援车辆、救援直升机、救援人员。详见附录3.16.2。

3.人员要求
参赛车手:国际、全国性比赛国内参赛车手和领航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北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 R 级比赛执照,外籍赛员可持所属汽车协会颁发的当年有效的 R 级比赛执照报名参赛。 因比赛涉及在公共道路行驶,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北、外籍赛员还需持有有效的临时驾驶执照。省级比赛参赛车手和领航须持有广东省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持有一个月内国家医疗机构出具的个人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并在行政检验时由医疗组医护人员当面审核并签字确认。参赛车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
赛事官员:应由中汽摩联或广东省汽摩联委派具备丰富比赛经验和技术资质者担任。
裁判人员:由中汽摩联或广东省汽摩联选派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裁判。
医务人员:持有紧急救护技能的医生或者护士资格证书。
救援人员:持有应急救援资质的专业人员。
其他人员:赛事活动如涉及安保人员、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对上述人员的要求应在办赛方案中加以规定。

4.赛事活动组织单位要求
(1)赛事活动组织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汽车越野拉力赛办赛指南》
(2)是中汽摩联、广东省汽摩联的团体会员且入会满一年。
(3)配备赛事所需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人员等。
(4)配备与赛事级别和规模相符的安保及医疗救护人员等。
(5)拥有保障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施、车辆、设备、器材、医疗、必要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及频率等条件。
(6)赛事公众责任保险应覆盖所有的赛事相关人员,包括观众。
(7)赛事活动组织者应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及公众责任险。
5.赛事相关文件要求
(1)赛事举办申请函:向主办方申请办赛意愿。
(2)属地政府同意函:如由当地政府主办或承办需属地政府的办赛同意函。
(3)竞赛规程:根据中汽摩联或者广东省汽摩联发布的《越野拉力赛赛事指南》要求编写的竞赛规程。
(4)四方案一报告:组织方案、安保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演练方案、风险评估报告。
(5)安全承诺书:承办方签署赛事安全承诺书。
(6)赛事组织者协议:承办方需和主办方签署赛事组织者协议,明确赛事举办的责权利。



附件3-17
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许可条件
1.办赛场所、设施条件
举办世界、亚太赛事应符合国际摩联、亚摩联公路摩托车比赛相应要求。
举办国家级赛事应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相应要求。
举办大湾区、广东省级赛事应符合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颁布的《广东省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相应要求。
详见附录3.17.1。
2.器材条件
举办世界、亚太赛事器材应符合国际摩联、亚摩联相关标准要求。
举办国家级赛事器材应符合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举办大湾区、广东省级赛事器材应符合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详见附录3.17.2。
3.人员要求
(1)参赛车手:参加国家级赛事的成年车手、青少年车手必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的公路摩托车比赛执照。参加大湾区、广东省级赛事的成年车手、青少年车手必须持有广东省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的公路摩托车比赛执照。参赛车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
(2)赛事官员:应由中汽摩联或广东省汽摩联委派具备丰富比赛经验和技术资质者担任。
(3)裁判人员:由中汽摩联或广东省汽摩联选派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裁判。
(4)医务人员:持有紧急救护技能的医生或者护士资格证书
(5)救援人员:持有应急救援资质的专业人员。
(6)其他人员:赛事活动如涉及安保人员、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志愿者等人员,对上述人员的要求应在办赛方案中加以规定。
4.赛事活动组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经营范围;缴纳5人以上社保,具有组织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相关经验,且无《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中的重大事故记录。严格遵循《中汽摩联公路摩托车办赛指南》中相关办赛要求,确保赛事安全。
(2)中汽摩联、广东省汽摩联的团体会员且入会满一年。
(3)配备赛事所需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竞赛组织人员等。
(4)配备与赛事级别和规模相符的安保及医疗救护人员等。
(5)拥有保障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施、车辆、设备、器材、医疗、必要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及频率等条件。
(6)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5.赛事相关文件要求
(1)赛事举办申请函:向主办方申请办赛意愿。
(2)属地政府同意函:如由当地政府主办或承办需属地政府的办赛同意函。
(3)竞赛规程:根据中汽摩联或者广东省汽摩联发布的《公路摩托车赛事指南》要求编写的竞赛规程。
(4)四方案一报告:组织方案、安保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演练方案、风险评估报告。
(5)安全承诺书:承办方签署赛事安全承诺书。
(6)赛事组织者协议:承办方需和主办方签署赛事组织者协议,明确赛事举办的责权利。



附件4-1

关于同意举办××赛事活动的决定

×××(申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你单位申请于××年××月××日在××举办××赛事活动,赛事活动主办方为××,承办方为××,协办方为××,具体负责人为××。经实地核查,予以批准,请认真做好赛事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特此批复。

××体育局
20××年×月××日

附件4-2

关于变更××赛事活动的决定

×××(申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你单位申请变更××赛事活动内容为××××,经核查,予以批准,请认真做好赛事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特此批复。

××体育局
20××年×月××日

附件4-3

关于取消××赛事活动的决定

×××(申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你单位申请于××年××月××日在××举办××赛事活动,赛事活动主办方为××,承办方为××,协办方为××,具体负责人为××。因××原因申请取消此项赛事活动,经核查,现作出取消××赛事活动的决定。
特此批复。

××体育局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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