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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赛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广东汽摩联        发布日期:2023-09-12

  为规范广东省内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中的赛场行为,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赛场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在广东省内举办的各级各类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适用本细则。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 的原则,坚持引导、教育、处罚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时、适当的原则,对体育赛事活动中的赛场行为实施规范管理,依法履行相应管理责任。

二、本细则所指赛场为举办任何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的赛车场、路线及有关区域。参加赛事活动的车手、车队负责人、裁判员、车队工作人员、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观众等群体,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外国车手和车队等参加广东省内举办的赛事活动,可参照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汽摩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督促外国车手、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国旗、国歌。

广东籍车手、教练员、裁判员参加省外、境外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赛场行为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汽摩赛事活动组织者(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应当:

1、通过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协同做好体育赛场安全保障工作,维护赛场秩序,通过明显标识、标语、现场广播等措施,引导现场观众文明观赛,严禁携带危险品以及其他禁带物品出入赛场;

2、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党反社会主义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

3、在赛前对车手、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进行体育赛场行为道德规范教育;

4、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操纵比赛,不得违法使用或泄露参与者个人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参加广东省各级汽摩赛事活动的车手、车队负责人、裁判员、车队工作人员、组织者工作人员等,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序良俗,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公私财物,维护体育赛事 活动正常秩序。严禁赛事活动参与人员有以下行为:

1.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   

2.消极比赛、干扰比赛秩序、操纵比赛;

3.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挑衅侮辱性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相关人员;

4.严重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非正常技术动作和赛场暴力行为,如场上用赛车恶意撞击其他赛车,场下当事人双方恶意肘击或伸脚、打架、群殴,以推、撞、 击、打、踢、踩等暴力方式故意伤害相关人员等;

5.以占据场地、破坏器材等形式故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干扰执裁,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拒绝领奖,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

6.为获得不正当比赛成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7.无故弃权或罢赛,或在赛事活动期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

8.发表、传播或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   

9.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或者恶劣影响;

10.其他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体育道德、违反公序良俗、违反赛风赛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违规的言行。

车手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罚时、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停赛、禁赛、取消车手注册资格等处罚。

车队负责人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禁赛、取消车队注册资格等处罚。

裁判员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 批评、停赛、禁止执裁、取消裁判员注册资格等处罚。

车队工作人员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禁止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赛事活动等处罚。

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有上述不当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禁止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赛事活动等处罚。

六、汽摩赛事活动的观众应当:

1、服从赛事活动组织者的管理,配合安检,遵守公共安全、卫生相关要求及观众席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理性观赛,拍照、录像应符合赛事活动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引;

2、严禁强行进入赛道、维修区等工作区域,严禁发表或展示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党反社会主义等方面的言论、旗帜或标语;

3、严禁携带危险品以及其他禁带物品;

4、严禁起哄或向赛场投掷杂物,严禁侮辱谩骂、围攻车手、教练员、裁判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以任何形式干扰比赛秩序;

5、禁止吸烟及乱扔杂物,禁止攀爬、翻越围栏、栏杆及防护架等不文明行为。

七、广东省内各级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赛事组织者应接受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对汽摩赛事活动赛场行为的监管监督,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八、广东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监督指导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实施。广东省各地方汽摩协会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汽摩联章程的规范和管理。

九、广东省汽摩赛事活动参与人员有违反本管理办法所述行为的,由相关各级汽摩协会根据章程、管理制度、相关标准给予行业处理。

十、广东省汽摩赛事活动参与人员有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言行、性质情节恶劣的赛场暴力行为等,相关汽摩协会应当依据章程等规定从重处理。

十一、广东省汽摩赛事活动参与人员、观众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处理和后续案件查办工作。

十二、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至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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